董事会绩效与董事经理人薪酬

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

(1)自我评鉴

 

自我评鉴

评估周期

评估期间

评估范围

评估方式

评估内容

每年执行一次

2022.10~

2023.09

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自评及议事单位执行
  •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/董事职责认知及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
  • 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/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及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
  •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
  • 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
  • 内部控制

每年执行一次

2022.10~

2023.09
个别董事成员 个别董事成员自评及议事单位执行

每年执行一次

2022.10~

2023.09
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自评及议事单位执行
  •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
  • 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
  • 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品质
  • 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
  • 内部控制

每年执行一次

2022.10~

2023.09
薪资报酬委员会 委员自评及议事单位执行
  •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
  • 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
  • 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品质
  • 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  

每年执行一次

2022.10~

2023.09
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 委员自评及议事单位执行 

「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」业经2017年10月29日董事会修正通过,由董事会及各功能性委员会议事单位,分别就「董事会」、「董事会成员」、「审计委员会」、「薪资报酬委员会」及「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」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,评估结果各分为三个等级:超越标准、符合标准及仍可加强。

 

2023年度「董事会」、「审计委员会」、「薪资报酬委员会」及「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」之自评结果皆为标准以上,且无重大之改善项目,评估结果于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向董事报告,并做为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成员其绩效、薪酬及提名续任之参考。

 

(2)外部评鉴

 

外部评鉴

评估周期

评估期间

评估范围

评估方式

评估内容

每三年执行一次

2020.09~

2021.08

董事会 以线上自评问卷及实地访查之方式进行评核

委托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办理外部董事会效能评估,就董事会之组成、指导、授权、监督、沟通、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、自律及支援系统等8大项构面以线上自评问卷及实地访查之方式进行评核。

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之执行,至少每3年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团队执行评估一次。2021 年本公司委托「中华公司治理协会」办理外部董事会效能评估,就董事会之组成、指导、授权、监督、沟通、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、自律及支援系统等 8 大项构面,以线上自评问卷及实地访查之方式进行评核,并于2022210日董事会评估结果向董事报告。下次外部评鉴预计安排在2024年第四季进行,并于2025年第一季向董事会报告。

 

外部机构及评估委员具备独立性之理由:

「中华公司治理协会」与本公司无业务往来且具备独立性,非本公司之关系人或具影响独立性之商业关系,参与人员及其二等亲内亲属未于本公司担任具重大影响之职务,亦未与本公司有直接或间接之财务利益关系或收受馈赠。

 

「中华公司治理协会」出具之评估报告表示:

本公司董事中有5席为独立董事,占董事会总席次一半以上,且女性董事占比大于1/5,均由具专业与丰富经营管理实务人士出任。透过每半年一次之策略会议,邀请独立董事们针对公司之「双轴转型」策略,一起探讨公司所面临之环境与重大议题,形成重大发展目标与策略之共识。董事会依据「中华公司治理协会」之建议,做为持续精进董事会职能之参考,包含修改吹哨人制度及管道,展现公司对举报制度有效性(含被信任性)之重视。

 

请点此参阅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外部评估总评

 

 

 

董事、经理人酬金

(1)董事酬金

由董事会依公司章程之授权依董事对公司营运参与程度及贡献价值,并参酌国内外同业水准所订定之「董事及功能性委员会委员薪酬办法」规定发放。

 

董事之报酬,依担任董事长及功能性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而加给,并得依营运绩效或董事绩效评估结果酌减。

董事之酬劳,依据公司章程规定,当年度公司如有获利,应提拨不低于5%为员工酬劳及不高于1%为董事酬劳。但公司尚有累积亏损时,应预先保留弥补数额。

 

2024年起,本公司将于股东常会报告董事领取酬金情形,包含酬金政策、个别酬金内容及数额。

 

(2)经理人酬金

 

经理人薪酬政策

依据薪资报酬委员会及董事会订定之「经理人薪酬政策」原则给付,每年度由薪资报酬委员会审议后,提报董事会决议。公司亦长期与外部专业顾问团队合作,确保经理人薪酬政策、给付水准与市场脉动连结。本公司经理人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连结,整体奖酬由薪资、长短期变动奖金以及盈余分配之员工酬劳组成,其中变动奖酬依据营运绩效表现核定,依职务及绩效占整体薪酬70%至90%不等。同时,经理人长期奖酬计划,绩效评估期间为3年,形式奖酬占比高于50%,并订有索回条款,由薪资报酬委员会依公司长期发展策略设定绩效目标,除EBITDA、策略产品之营收、毛利率、营业利益率及对股东贡献等财务性指标外,亦纳入以ESG永续绩效与重大主题管理目标,扣结「环境永续」、「共融成长」与「灵活创新」之三大主轴,深化与股东利益连结并实践永续经营承诺。

 

经理人持股规范

经理人部分酬金以方式给予,董事会于2023年2月23日订定「经理人持股规范」,并经2024年3月11日检讨与修正,要求经理人之持股价值为年度本薪之一定倍数:兼任经理人之董事长、执行长、总经理为10倍,其余经理人为5倍。经理人须于派任或办法生效后5年内达成持股目标,并在担任经理人期间维持上述持股价值,以强化公司治理,降低管理风险。